2019年荆州市公安县人民陪审员选任18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8 17:04:07 来源:灵鹏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发﹝2018﹞6号《司法部、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会商,现将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二、选任条件
三、选任方式
四、选任程序
一、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184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48人,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36名。
二、选任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公安县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公安县的;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每年确保可抽出一定时间参加庭审和培训。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届。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方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任。
随机抽选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本地区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
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提供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
个人申请担任陪审员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流动人口需提供常住证明)。
组织推荐表和个人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2月2日
报名地点:辖区各乡镇司法所、 公安县司法局205室基层科
联系人:蔡立红 彭清明
联系电话:0716-5222850
组织推荐表和个人申请表可到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科领取,也可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告附件中下载。
四、选任程序
对选任出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公安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之规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经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县人民法院会同县司法局组织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附乡镇司法所电话
孱陵司法分局 向天华13886609880
闸 口司法所 熊云祥13886599206
章田寺司法所 杨 文13872375888
杨家厂司法所 赵正祥13317218258
麻豪口司法所 范 宇13397213287
狮子口司法所 谢燕平13986731596
南 平司法所 田家权13886586639
章庄铺司法所 王 英13972126199
毛家港司法所 汤若明13217269088
孟家溪司法所 杨小玲13397213357
甘家厂司法所 曾现国13397213327
黄山头司法所 刘连千13997558599
夹竹园司法所 胡超强13329779384
斑竹垱司法所 郭玉刚13387195186
埠 河司法所 江上民13307213846
藕 池司法所 李春刚13886629996
公安县人民法院
公安县公安局
公安县司法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