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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9 10:44:43   来源:灵鹏教育

根据工作需要,十堰市中级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30名,所招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二、招聘对象

符合公益岗招聘条件,持有《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国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益性)岗位类型及条件

(1)岗位一 (26名):承担审判辅助业务等工作职责相关内容。

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性别不限,年龄 35 周岁以下;具体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在城区法院范围内统一调配。

(2) 岗位二 (2名):承担司法警察工作职责。

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性1名,女性1名,年龄 35 周岁以下,退伍军人优先。

(3) 岗位三 (2名):承担驾驶员工作职责。

岗位要求: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持有B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且没有重大交通事故记录,退伍军人优先。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9日,到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报名。

咨询电话:18942185681、18071355954(微信同号)

(二)资格审查:

本人报名时,同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已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电子就业创业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驾驶证等其他技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证明、个人信用报告。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三)笔试、技能测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岗位一、岗位二进行笔试;

岗位三进行驾驶技能测试。

(四)聘用上岗:

对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体检:

体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在岗期间,综合薪资3000元左右(含个人社保部分);

(二)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及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三)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缴纳职工五险,享工会福利、年终绩效、其他福利等。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服从管理,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若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所有。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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