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冈团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2 08:51:01 来源:灵鹏教育
根据《2019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2019年湖北省团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公告》和《2019年湖北省团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公告》有关规定,2019年团风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83名考生进入体检。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定于2019年7月23-24日(星期二、星期三),分两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7月23日批(47人):新机制农村教师岗20人(初中学科)、城区教师岗7人(初中学科)、非新机制农村教师岗20人(小学语文)
7月24日第二批(36人):非新机制农村教师岗36人(除小学语文外其他学科)
(三)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7月23日批参加体检的考生和7月24日第二批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上午7:30前到团风县教育局院内集中,然后统一前往指定的医院。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方可用餐。
3、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4、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结束后,县教育局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需复检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的,按作弊处理,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严禁考生家属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8、参加体检考生需缴纳体检费350元(不含复检费),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时由体检医院现场收取。
9、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2寸照片1张。
10、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1、延期体检考生的相关事宜以体检医院书面意见为准,体检时县教育局及其监察部门参与。
二、考察工作安排
(一)考察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时间: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局提前三天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考察结果由县教育局考察领导小组综合评议确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请暂未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联系电话:县教育局:0713-6159026(杨)、6150711(华)
县人社局:0713-6307808(孙)
团风县教育局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